關於全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
擬表彰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公示
擬表彰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公示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市委、市政府決定表彰一批在全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湧現出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根據評選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區各部門充分醞釀、集體研究的基礎上,經綜合評審、統籌考慮,確定張建平等300名同誌為全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海安市人民醫院等100個集體為全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就擬表彰對象進行全市公示(公示名單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於公示期內以電話、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南通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提供具體線索或事實依據。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應署實名,並提供聯系電話。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2405室
郵編:226007
電話:59000152(兼傳真)
南通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7日